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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汉官吏的选拔制,大致是沿袭西汉,只是更加趋重于用考试的办法来挑选人才,各方面的限制也更加严格。官吏的来源,概括说,有选举和辟召两条途径,《通考·选举考》说:东汉时,选举辟召,皆可以入仕,以乡举里选,循序而进者,选举也,以高才重名,躐等而升者,辟召也。
东汉后期的社会,灾异频发,政治昏暗,幼主嗣位,母后临朝现象不断,其直接后果就是外戚和宦官交替擅权。由于外戚和宦官操纵政治,垄断选举,使吏治更加腐败,社会矛盾更加尖锐,封建社会的伦理观和价值观也严重扭曲,从而进一步影响到东汉后期选官制度的变化。主要表现在:1、选官的限制性法规遭到破坏,选拔人才标准的天平向外戚、宦官势力和世家大族势力倾斜。2、由于鸿都门学的设立,考试内容以尺牍代替了经学。3、任子制有滥情发展的趋势。4、买官卖官公行。5、选官混乱,令出多门。6、选举不实,所举非人。这些变化对东汉后期的社会又产生了恶劣的影响,不仅加速了吏治的败坏,导致门生故吏集团的形成,而且加速了社会风气的衰落,在士人阶层中退隐、盗取虚名、浮华势利、拜金主义的风气也大为盛行。世风与士风的恶化,进一步加速了社会的腐朽和衰败。可以说,东汉后期选官制度的破坏与吏治的败坏、社会。
贡举
东汉选举的常行科目有,贤良方正、孝廉、秀才、明经等科。只有孝廉每年由郡国按人口比例察举,其他科目要等皇帝下诏令才实行,所以孝廉科选出的人特别多。按当时的规定,大致郡口二十万举1人。《后汉书·丁鸿传》说:
(和帝)时,大郡口五六十万举孝廉二人,小郡口二十万并有蛮夷者亦举二人,帝以为不均,下公卿会议。鸿、司空刘方上言:“凡口率之科,宜有阶品,蛮夷错杂,不得为数,自今郡国率二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,四十万二人,六十万三人,八十万四人,百万五人,百二十万六人。不满二十万二岁一人,不满十万三岁一人。”帝从之。
永元十三年(公元100年),和帝又诏令缘边郡口十万以上者,岁举孝廉1人,不满十万,二岁1人,五万以下,三岁1人。所举的贡士进入京都,便拜为郎,居三署。 《后汉书·和帝纪》注引《汉官仪》说:
三署谓五官署也,左、右署也,各置中郎将以司之。郡国举孝廉以补三署郎,年五十以上属五官,其次分在左、右署,凡有中郎、议郎、侍郎、郎中四等。
东汉中期,选举之政已失其实,流弊甚大,各郡所察举的孝廉,只是徒有虚名而已。在孝廉这个名义下,包含着各式各样的求名法。例如许武被举为孝廉后,和两个兄弟分家,三分财产自己取最好的一分。两个兄弟算是能忍让,因此也被举为孝廉。许武于是大会宾客,宣告使两兄弟成名的本意,再把自己一分财产分给两兄弟。许武因此获得更大的声名。又如赵宣葬父母,就在墓道中居住行丧礼,前后凡二十余年,乡人都称他是孝子,州郡官屡次请他做官,他都不出来,孝名愈来愈大。后来郡太守陈蕃查出赵宣在墓道中生了5个儿子,按惑众欺鬼神的罪名处罚。可见察举之不实。《后汉书》卷61《传论》说:
汉初诏举贤良、方正,州郡察孝廉、秀才,斯亦贡士之方也。中兴以后,复增敦朴、有道、贤能、直言、独行、高节、质直、敦厚之属。荣路既广,觖望难裁,自是窃名伪服,浸以流兢。权门贵仕,请谒繁兴。
为了纠正这种流弊,汉顺帝接受了左雄的建议,规定了严格的制度并采取了限年考试的办法。《后汉书·左雄传》说:
(顺帝阳嘉元年)雄又上言:“郡国孝廉,古之贡士,出则宰民,宣协风教。若其面墙,则无所施用。孔子曰 ‘四十不惑’,《礼》称‘强仕’。请自今孝廉不满四十,不得察举,皆先诣公府,诸生试家法,文吏课奏,副之端门,练其虚实,以观异能,以变风俗。有不承科令者,正其罪法。若有茂才异行,自可不拘年龄。”帝从之,于是班下郡国。
博士弟子满一年考一次,中第者补郎,这个制度和西汉相同。汉质帝本初元年 (公元146),又令郡国举明经,年五十以上、七十以下诣太学。自大将军至六百石,皆遣子受业,满一年进行考试,以高第五人补郎中,次五人为太子舍人。
汉制内而公卿,外而牧守之掾属,皆归各级自由选署,但由于选择不够认真,造成贤佞兼有,朱紫错用。所以,东汉光武帝规定了四科取士:一、德行高妙,志节清白;二、学通行修,经中博士;三、明达法令,足以决疑,能案章覆问,文中御史;四、刚毅多略,遭事不惑,明足以决,才任三辅令,皆有孝悌廉公之行。诏令各级官署必以这四科为标准辟召。明帝永平九年(公元66年),令司隶校尉,部刺史每年送上黑绶长吏,视事三年以上政绩优异者各一人,年终与上计一起送上,以次叙用。和帝永元十四年(公元102年),规定凡从郡国征召的均补为郎官。
东汉沿袭西京旧制,凡负有盛名之士,天子可下特诏,征召任用。西汉末,经王莽之乱,许多志士高人对现实社会不满,相携而去,隐居林园。光武即位后,下诏寻求隐逸之士,旌帛蒲车出入于山岩之中。和帝永元六年(公元94年),诏云:“昭岩穴,披幽隐,遣诣公车。”“公车”,官署名,有公车令一人,凡所征召,总领之。
凡是贡举和征召之士,经过考试合格,均拜为郎,隶属于光录勋,再经过铨第,才可补为官。
东汉的中央和地方两级均设有专职官,掌握铨选事务,《通典·选举》说:
其时选举,于郡国属功曹,于公府属东西曹,于天台属吏曹尚书,亦曰选部,而尚书令总之。
西曹主府吏署用,东曹主二千石长吏迁除及军吏的选用。
走这三条仕路的人是:(一)士人;(二)通经学或能作奏章的人;(三)被称为孝廉的士人。中小地主要做官吏,只好先读书,所以,东汉的太学、地方官学、私学都很发达。也因为学校发达,士人间的竞争也更加剧烈。但是,有凭借的士人,或以阀阅 (门第资格)被荐举;或者走权贵之路。例如河南尹田歆,有一次荐举6个孝廉,其中权贵指定的就有5个。不管士人用什么方法求仕进,有权荐举士人的大官还自有一个选择法,那就是“郡国举孝廉,大率取年少能报恩者。耆宿大贤,多见废弃”。荐主与被荐人在政治上发生君臣关系,在私人感情上发生父子关系,被推荐的人如果对荐主不表现臣子的情分,就算忘恩负义,将为士人所不齿。大官们历年荐举士人,形成大大小小的私人集团。有些名门世家,甚至形成门生故吏遍天下的巨大团体。士人是无市籍地主阶级的一个阶层,东汉后期士人逐渐从以外戚为代表的上层豪强集团里分化出来,变成官僚集团,在外戚、宦官两种势力之外,自成一种势力。它的政治代表,是士人出身的三公和大名士,它的政治倾向一般是接近外戚集团,反对宦官集团。它的进一步发展,就成为魏、晋、南北朝的士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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